「行銷」有許多不同定義,有一種說法是「呈現最好的一面」給我們的目標顧客或聽眾,將產品、想法銷售給別人。的確,良好的表達能力、包裝修飾技巧都很重要,可以為我們加分。在行銷大師Philip Kotler的定義裡,這是一種「推力」,把要行銷的主體「推向」顧客。
然而在行銷媒體越來越普及的今日,這種推力長時間充斥在生活周遭,消費者對於行銷訊息的耐性降低,推力可以促成的效果也逐漸下降,特別是那些一成不變的廣告。此時,讓顧客發出更深層次的「共鳴」,基於對理念、品牌的認同主動購買我們的產品,就是另一股更加重要的「拉力」。